工作下的规则 - 页 3

 
Yedelkin:
同样,我不会争论。但是,正如前面指出的,承包商在这种关系中不是被动的一方,因为他发布了 "他的工作要约 "。我不明白是什么原因阻止了潜在的执行人立即说明该提议中的一句话:"来源将花费15倍之多"。或者说 "我不卖货源"。不会有进一步的时间浪费--客户要么同意并选择这个申请人,要么忘掉它。

嗯,这也是事实。只是,如果能在申请列表中看到这个方框,就会方便得多,而不必首先去找那些不期待你的人。

我的观点是这样的。我想,无论如何,我们迟早会得到它。我希望如此,至少是这样。

 

而在规则中,仍然值得明确指出这种区别。不仅仅是 "文件"。

IMHO

 
pronych:

嗯,这也是事实。只是,如果能在申请列表中看到这个方框,就会方便得多,而不必首先去找那些不期待你的人。

我的观点是这样的。我想,无论如何,我们迟早会得到它。我希望如此,至少是这样。

我同意,这对申请人来说是很方便的。我的建议是,制定一个你希望在《规则》中看到的具体短语(句子)。然后,版主只需一分钟就可以在规则中插入这样一个短语。
 
Yedelkin:
我同意,这对申请人来说很方便。我建议制定一个你希望在规则中看到的具体短语(句子)。然后,版主只需一分钟就可以将这样一个现成的短语插入规则中。

是的,嗯...我当然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提议。谢谢,冷静下来了))))

我可以想象这些规则是如何被接受的))。

让我看看。也许我会的。))

我想建议大家--共同思考。

 
pronych:

我想向大家建议--共同思考。

由于我们谈论的是客户的初次申请,因此在《规则》第一节中作出澄清是合理的。例如,插入一个新的条款3.1:"3.1.订单必须包含对工作的预期结果(源代码或编译文件)的说明"。
 
Yedelkin:
既然我们谈论的是雇主的初次申请,那么对《规则》第一节作出澄清是合理的。例如,插入一个新的条款3.1:"3.1.订单必须包含工作的预期结果(源代码或编译文件)的说明"。

我不认为这对我来说是个问题。我不打算耍小聪明了。我真的不知道该把它放在哪里。

也许我知道。顺便说一下,我认为合同有点简单,没有义务,没有权利...

就这样了。我已经受够了这个。我不知道该如何正确地表达。

但越高越好...

 
pronych:

我不认为这对我来说是个问题。我不打算耍小聪明了。我真的不知道该把它放在哪里。

也许我知道。顺便说一下,我认为合同有点简单,没有义务,没有权利...

就这样了。我已经受够了这个。我不知道该如何正确地表达。

:)那么,这句话本身是否令人满意?然后把它作为一个工作版本 :)
 
Yedelkin:

什么是 "合同"?- 它只是双方在一些基本条款上的协议。该文件本身可能不被称为 "合同"。它甚至可能不是书面形式的。当我们在商店里买东西时,除了一张收据,我们什么都没有得到,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收据确认了销售合同的缔结,而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

根据同一条例,工作票必须包含客户和承包商之间合同的所有基本条款,即工作的法律性质(请原谅这个术语)是一份工作合同(《民法》第702条)。只是因为这样一份书面文件的特殊性质,他们才决定将其称为职权范围。

我在上面已经指出,根据现有的计划(由MQ提出),职权范围是基础。因此,它应该尽可能多地反映信息。
 
Interesting:
我在上面已经指出,在现有计划下(MQ提出的),职权范围是基础。因此,它应该尽可能多地反映信息。
...然后补充说:"我不知道如何正确,但我个人认为,职权范围是次要的,只是合同(申请)的附录"。我对其进行了评论,强调了 评论的短语。评论的实质:在某些条件下,ToR可能是自给自足的(用你的术语说是主要的)。嗯,是这样的,总之,没有什么可争议的。)
 
一般来说,最简单的方法是不要把规则搞得一团糟,而只是在输入请求时,增加一个 "取消选择 "的复选框,如 "我想有来源",并在工作列表中反映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