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士手动交易,而不是用EA! - 页 8

 

作为一个经济学家,我将尝试回答。

管理风险的最佳方式是同时使用 许多TS。

在没有拟合参数和使用MM的情况下,首先我指的是在MM中使用ANTIMARTIN。

 
IlyaRusanen >> :

主要是在开始时,对整个世界的愤怒攻击,除了笑话:-)

随着时间的推移,你开始充分地看待事物,世界似乎更好了,即使存款接近于零:)

+1

 
muravey >> :

C-4说的都是对的。除了 "自动激励 "的风险管理听起来并不真实。这里有一件我很好奇的事。谁在考虑 "风险管理"? 我非常希望听到经济学家的意见

对我来说,这个问题听起来像是。"记账只应在头脑中进行(或手工记账),使用电脑是愚蠢的,不现实的。谁想过这个问题?"

你一定是在跟我开玩笑。

 
在美国还有一个丑闻(在专业人士中),因为FED(联邦储备系统)允许一些银行,特别是GS在交易时更自由地应用标准的联邦风险计算公式。
 
muravey >> :

C-4说的都是对的。除了 "自动激励 "的风险管理听起来并不真实。这里有一件我很好奇的事。谁在考虑 "风险管理"? 我非常希望听到经济学家的意见

虽然这个问题是作为一个注册经济师的一般回答。没有人有能力单独控制市场,控制商品的价格,控制它的供应和需求水平。所有给我们的是管理我们自己的风险,也就是说,不管听起来多么平庸,我们可以控制我们的损失水平。然而,这里也有许多误解,以下是其中一些。

1.止损是邪恶的。它产生损失。你应该尽量避免停车。我的回答:止损并不制造损失,而是修复损失。只有两个部分会造成损失:价格与头寸相悖和经纪人的佣金。在第一种情况下,你必须寻找更准确的市场入口,在第二种情况下,你必须做更少的交易,获取更多的利润。避免止损往往意味着寻求锁定小额利润,这鼓励你频繁交易,这反过来又增加了经纪人的佣金,从而增加了你的损失。

2.平均化是不好的,而金字塔式是好的。不管你是平均数还是金字塔,这都不重要。你进入市场 - 因此一定的损失已经以佣金的形式记录在你的账户中。你之前的仓位处于什么状态并不重要(处于红色区域(平均)或绿色区域(堆积)。有的只是一个未实现的利润或损失。

3.每笔交易的风险不超过2%(3%)。所有这些都是空话,这个规则经常被那些认为自己遵守了这个规则的交易者违反。如果一个交易者一天做20次交易,每一次都有2%的风险,这意味着交易者在一天内要冒40%的存款风险。如果在某一时刻,交易者有4笔不同工具的交易,每笔都是存款的2%,那么未实现的损失 就是8%。如果四项交易中至少有一项转入盈亏平衡,未实现的损失将是6%。如果四笔交易中有三笔有2%的利润保护,那么未实现的利润总额 为6%(2*3),未实现的损失总额为2%(1*2%)。未实现的总利润/损失 为+4%(6%-2%)。

技术分析=风险管理。你所承担的风险和进入市场的地点之间没有任何联系。最糟糕的选择是随机开立交易。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你也有50%的时间是正确的。止损并不能保护交易者免受趋势线、支撑位和阻力位、斐波那契线和石木通道的影响。止损根本不允许你赢回来,从而保护了交易者的资产。 在你的止损被击中后,价格是否反转,没有任何区别。市场并不关心。停止修复股权的缩水,不多也不少。这就是拉里-威廉姆斯在其最新著作中写到的。

有几种风险管理模式。它们的共同点是损失的规模。所有的参数都很简单,容易理解,最重要的是它们是已知的(你总是知道你有多少钱)。因此,它们很容易在数学上制定并进行相应的编程,所以这里没有问题。

 
C-4 >> :

虽然这个问题很笼统,但我将作为一个训练有素的经济学家回答这个问题。没有人有能力单独控制市场,控制商品的价格,控制商品的供需水平。所有给我们的是管理我们的风险,也就是说,虽然听起来很老套,但我们可以控制我们的损失水平。然而,这里也有许多误解,以下是其中一些。

1.止损是邪恶的。它产生损失。你应该尽量避免停车。我的回答:止损并不制造损失,而是修复损失。只有两个部分会造成损失:价格与头寸相悖和经纪人的佣金。在第一种情况下,你必须寻找更准确的市场入口,在第二种情况下,你必须做更少的交易,获取更多的利润。避免止损往往意味着寻求锁定小额利润,这鼓励你频繁交易,这反过来又增加了经纪人的佣金,从而增加了你的损失。

2.平均化是不好的,而金字塔式是好的。不管你是平均数还是金字塔,这都不重要。你进入市场 - 因此一定的损失已经以佣金的形式记录在你的账户中。你之前的仓位处于什么状态并不重要(处于红色区域(平均)或绿色区域(堆积)。有的只是一个未实现的利润或损失。

3.每笔交易的风险不超过2%(3%)。所有这些都是空话,这个规则经常被那些认为自己遵守了这个规则的交易者违反。如果一个交易者一天做20次交易,每一次都有2%的风险,这意味着交易者在一天内要冒40%的存款风险。如果在某一时刻,交易者有4笔不同工具的交易,每笔都是存款的2%,那么未实现的损失 就是8%。如果四项交易中至少有一项转入盈亏平衡,未实现的损失将是6%。如果四笔交易中有三笔有2%的利润保护,那么未实现的利润总额 为6%(2*3),未实现的损失总额为2%(1*2%)。未实现的总利润/损失 为+4%(6%-2%)。

技术分析=风险管理。你所承担的风险和进入市场的地点之间没有任何联系。最糟糕的选择是随机开立交易。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你也有50%的时间是正确的。止损并不能保护交易者免受趋势线、支撑位和阻力位、斐波纳契线和石木通道的影响。止损根本不允许你赢回来,从而保护了交易者的资产。 在你的止损被击中后,价格是否反转,没有任何区别。市场并不关心。停止修复股权的缩水,不多也不少。拉里-威廉姆斯在他最新的书中写到。

有几种风险管理模式。它们的共同点是损失的规模。所有的参数都是简单明了的,最重要的是知道(你总是知道你有多少钱)。因此,它们很容易用数学公式计算,因此也很容易编程。


嗯,作为一个合格的经济学家,我想对你的同事的帖子做一些修正,这些修正可能看起来不重要,但实际上很重要。

1.我完全同意。交易文献(就像一个独立的专家)证实了这一点。

2.同意。同样,也是如此。

3.这里有一个更正:风险在一个想法上。例如,美元对日元将上涨是一个想法。不同的想法可以全部或少部分相关,所以风险不会因交易数量而倍增。

风险的计算直接取决于你的决策模式。只要你对开仓交易的合理性有信心,那就应该设置多少个止损。有些交易员在没有利润的情况下通过赌博的方式关闭交易(不需要运动),他们摆脱了那些行为太不明确或延迟的交易。因此,计算风险可能是非常复杂和有问题的。

 
AlexEro >> :

嗯,作为一个训练有素的经济学家,我想修正你的职位同事,这可能看起来不重要,但事实上它们很重要。

1.我完全同意。交易文献(就像一个独立的专家)证实了这一点。

2.我同意。同样地。

3.这里有一个更正:风险在一个想法上。例如,美元对日元将上涨是一个想法。不同的想法可以完全或略微相关,因此,风险不会被交易的数量所乘。

风险的计算直接取决于你的决策模式。只要你对开仓交易的合理性有信心,这就是你应该设置的止损。有些交易员在没有利润(没有正确的运动)的情况下通过赌博的方式关闭交易,他们摆脱了那些行为太不明确或延迟的交易。因此,计算风险可能是非常复杂和有问题的。

在一个答案中不可能涵盖所有的个别案例。因此,所描述的C-4是相当有文采的,从一般的角度来看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3. А вот тут поправка: риск НА ОДНУ ИДЕЮ. Например, то, что доллар будет расти по отношению к иене - это ОДНА идея. Разные идеи могут быть совсем или мало связанными, поэтому риск не множится на количество сделок.

假设一个交易员相信欧元对美元将上涨,并在欧元兑美元上做多(一个想法)。

同时,交易员认为英镑对美元将下跌,并做空英镑兑美元(第二个想法)。

因此,交易商在相关的工具中拥有两个相反的位置。最有可能的是,一笔交易的利润会被另一笔交易的损失所补偿。这里的关键点是,我们处理的是概率。很有可能两个头寸都被止损所覆盖,而且两个头寸都会有相应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想法是不同的,但结果是相同的--无论每笔交易背后的想法是什么,损失总是相加。如果你提前想象最坏的情况(所有的交易都会失败,无论在哪个市场(或想法)中执行),那么我们就会把脆弱的心理从意外中拯救出来--这就是风险管理。

注意,我并不是说拥有大于2%的存款的市场地位是坏事。毕竟,我们确实需要一定数量的证券来同时持有几个头寸。存款 的最大金额是什么,可以放在市场上 - 是一个开放的问题。例如,我们在1.2000的水平上建立欧元多头头寸,使用5%的存款。价格上涨了。在1.2500的水平,我们再开一个5%存款的多头头寸。没有触及止损点。然后,事实证明,累积风险是10%。价格将向下逆转,先用止损平掉第二个头寸,然后再平掉第一个头寸,也用止损。但如果在第二个仓位开仓时,我们将第一个仓位带到盈亏平衡点,总风险将只有5%(0%+5%)。这样,我们在不增加风险水平的情况下增加仓位

 
实际上,2%的风险不是这样计算的。它是这样的:一手10%的存款乘以1:100的杠杆,加上40点的止损(小数点后4位),我们就有4%的存款损失风险(汇率约为1.000,还没有考虑修正)。因此,对于2%的风险,应将仓位降至存款的5%。止损的大小取决于打开交易的内部(估计)信心。
 

当然,这都是事实。只是我说的是 "法律的精神",而不是所谓的 "法律的文字"。